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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3日晚,忏悔录《因爱成恨》正在播出:河南省项城市邓庄村刘老汉一家在去年大年初一这个合家团圆的日子一死两伤。大儿子刘永打伤了父亲,小儿子刘旭出手劝阻,失手捅死了大哥并砍伤了大嫂曹大妮,之后刘旭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原本骨肉相亲的一家如何变得仇深似海?这一切竟源于一场包办婚姻。当年刘老汉给大儿子刘永介绍了一门亲事并要求择日成亲,而此时刘永正与女友处于热恋中,父母担心刘永长得黑,抓不住现在的女朋友,鸡飞蛋打;加上刘永是家中长子,要为弟弟带个好头等理由,强迫其完婚。在父亲的权威面前,刘永被迫与女友分手顺从了父母之命。婚后的刘永吃喝嫖赌,自甘堕落,终因爱成恨,一次酒醉后找到父亲,抡起了拳头……
看到如今处于深度痛苦中的一家人,我的脑海中盘绕着惋惜、无奈和愤慨。
我们不免要问,造成如此惨剧,究竟是谁的错?其实每个人都有错。是刘老汉的错,他愚昧糊涂,横加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破坏了儿子可能的幸福生活,而他本无权如此。更可惜的是,在如此惨痛的教训面前,他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父亲面对镜头说:“这样的孩子(刘永)要他干吗,还不如死了呢。”母亲抱着刘旭说:“做父母怎么这么难?”而我们最想听到的是:“父母错了,当初不该逼他结婚。”当然,也是刘永的错,在婚姻大事上,一步的退让也许造成一生的悔恨,虽然这并不是一个不可改正的错误,可惜的是,他不知改正,一错再错。更是刘旭的错,在这场家庭风波中,家人本不必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
那么,这场包办婚姻到底伤害了谁?每个人都是受害者。从父母而言,中年丧子,一子死缓,儿媳怨恨;从刘永而言,包办婚姻毁了他一生的幸福,甚至夺走了他的生命;从曹大妮而言,包办婚姻让她受尽了丈夫的冷漠和背叛,如今还承受着丧夫之痛。从刘旭而言,年轻生命本该有美好的未来变得暗淡无光。
那他们为什么错?归根到底,是法律意识的淡薄。这一案件的源头和根源在于包办婚姻,而包办婚姻是违法的。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现行《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第3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可见,婚姻自由是由法律规定并受法律保护的一项权利。任何人,包括当事人父母,都不得侵犯这种权利;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如果刘老汉一家懂得,任何人在任何时候,既不能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也不允许他人干涉自己的婚姻自由;干涉他人(包括子女)婚姻自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在婚姻自由权利遭到侵犯时,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进行捍卫,那么,如今的惨剧何以会出现呢?
其实,在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背后,除了法律意识的淡薄,还是封建思想的遗毒,是家长制的后遗症。在中国,像刘老汉这样,在家里说一不二的家长为数不少,他们在家庭关系中拥有绝对的统治权与支配权,掌管着子女的财产继承权、婚姻嫁娶权等。家长与子女的关系如同封建帝王与臣民的关系一样,只有绝对的服从。在这样的家庭中往往充斥着家庭暴力,因为这是维护家长权威的一种必要手段。“家有徐母”让我们看到,在很多案例中,“家长制”其实是罪魁祸首,是酿成子女杀害父母、父母暴力致子女死亡等悲剧更为深刻的原因。有人呼吁,请将“家长”的称谓改为“父母”!但这又谈何容易?家长制是我国封建社会的残余,它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经历了奴隶社会,在封建社会得到完善和系统化,“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充分反应了君、父、夫的权威性,臣、子、妻的服从性。在现代中国,虽然家长制存在的基础已经不复存在,但其思想影响还在蔓延,因此,要建设民主制家庭,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身为父母的我们、你们、他们,赶紧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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